2013年注会《税法》考点及典例:税务行政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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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制度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对纳税人的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的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2010年多选题、2009年单选题】
【提示】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对税务行政处罚做出具体规定,是执法行为,不是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形式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制定和颁布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形式的税务行政处罚
B.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国务院可以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C.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法规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
D.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集中于中央政府,除全国人大外,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的税收工作的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例题2·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类型的有( )。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注销税务登记
D.不予退还税款
【答案】AB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四种,除选项A、B外,还有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2011年单选题】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二)一般程序:
【例题3·单选题】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简易程序就是税务机关及其执法者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B.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C.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下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D.简易程序不用立案、调查取证(含听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环节
【答案】C
【解析】简易程序就是税务机关及其执法者当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这种程序主要适用于:
(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2)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一、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提示1】对于哪些行为是必经复议。哪些是选择复议,需要掌握,是本章的重点内容。
【提示2】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此处规定不包括规章。
【例题4·多选题】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应选用必经复议程序申请复议的有( )。
A.确认征税对象
B.罚款行为
C.代收代缴行为
D.没收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所取得的非法所得【答案】AC
【解析】选项AC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是必经复议的行为。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向谁告状)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范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时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某市地方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D
【解析】选项A,应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也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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