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串讲:当期所得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始,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考生也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当中,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常梦网特搜集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试重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

